福州天堂陵园有限公司
FUZHOU TIANTANG LINGYUAN
咨询电话

王计生——“改变传统观念殡葬就没暴利” 忽悠谁


10月20日,2009中国殡葬协会公墓工作委员会年会在武昌举行,该会主任王计生发表演说称:“殡葬暴利”的提法不恰当,遗体运输、存放、火化、骨灰寄存都是政府定价,不存在暴利。有些殡葬产品,确实存在一定利润空间,比如骨灰盒、墓地。大家如果改变观念,不盲目攀比,理性消费,骨灰盒、墓地就没有暴利可图。 
      改变传统观念殡葬就没有暴利可图?
      改变传统观念,殡葬业也就没有暴力可图了。这话初听是有一定的道理,那好,我们就按照对死者最基本的尊重算一下殡葬的账。
      今年两会期间,全国政协委员、重庆市发改委副主任吴刚列出了一份丧葬清单:一个成本只有几十元的骨灰盒,可以卖到三四千元甚至更贵;一个墓穴动辄上万元甚至十几万元……3月31日,北京八宝山殡仪馆的服务费明码标价,如果只选择运输、保管、火化3项服务,需要1000元左右;如果加上整形美容、遗体告别等服务,全套办下来得3000元左右。
      在杭州,租用杭州市殡仪馆一个可以容纳70个人左右的中厅,每小时的收费为1000元,且强制性包含了2600元鲜花装饰费的附加条件,总计一个小时3600元。令人不解的还有如下荒唐的收费:将遗体抬上车或下车,要收“抬尸费”;骨灰盒底下,要花钱买包“护灵剂”;如果家属自己装骨灰,则要比工作人员代办多收1000块;一模一样的鲜花,花店里卖20块,殡仪馆卖60块……就是按照王主任的意思,这里哪一项是我们“改变传统观念”能够省去的?可以说,殡葬的暴利早已经超越了我们“新观念”的底线,让公众已经除了挨宰忍受无路可走了。人们已经开始抱怨“死不起”了。难道我们还能改变观念“不死人”?
      “政府定价无暴利”之谬
      因为遗体运输、存放、火化、骨灰寄存都是政府定价,所以不存在暴利?王主任这个逻辑有点类似于“因为我是公务员,所以我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,是肯定不会贪污腐败的”。事实情况如何呢?
     从“应该”的角度来说,但凡实行政府定价的产品或服务,都应该以“保本微利”为原则。可事实情况我们也看到了:成品油实行的是政府定价,这个政府定价却让石油巨头赚得盆满钵满,如果没有暴利,石油巨头何以屡屡成为最赚钱公司?揆诸现实,我们会发现,价格虚高以及暴利问题,往往恰恰存在于政府定价的产品或服务,相反,充分市场化的产品或服务往往无暴利可言,至少无长期暴利可言。
      眼下有些垄断确实让人忍无可忍,殡葬垄断便是典型之一。石油、电力等行业的垄断,总算还有一些理由,比如关乎国家经济命脉之类,而殡葬服务,就是处理亡者“后事”,在很大程度上是老百姓的私事,怎么处理,无关国家经济安全。而且,殡葬服务没有太多“技术含量”,专业性不强,民间资本完全有能力胜任,甚至搭个草台班子即可,我们有什么必要实行垄断呢?但凡有垄断,就逃脱不了暴利的质疑,试图拿政府定价来平民怨、正名分,难以自圆其说、不能令人信服。
     “殡葬不存在暴利”当反思殡葬公益本质
      客观地讲,因为殡葬行业的特殊性,不可能像开商店、办餐厅那样,到处修殡仪馆、开辟墓地。殡葬行业的自然垄断属性在短时间内无法根本改变。面对殡葬部门自说自话、否定殡葬暴利的现实,政府部门不能失语。在殡葬垄断无法根本消除的情况下,遏制殡葬暴利的路径应该在于:政府切实尽到监管责任,增强殡葬产品成本的透明性,完善殡葬服务价格监督措施,形成比较合理的殡葬服务定价机制。斩断殡葬行业的暴利链条,逐步还原殡葬产品的公益本质,避免殡葬行业自说自话,改变“死不起”的殡葬现状。
      “殡葬无暴利”背后的共识破裂和价值扭曲
      种种与公众认知相反的话语纷纷出笼,在笔者看来,是社会共识趋于淡薄乃至破裂的征兆。在一个公共的话语场中,如果任由这种“奇谈怪论”挑战公众的社会情绪和敏感神经,不啻于是给社会埋下了不和谐的因素。长此以往,社会的共识破裂是可以想象的,并且,我们将难以找到一个共同的参照系,来寻求问题的解决,更不可能把所有的利益相关者聚合起来,进行共同的协商。如此一来,我们看到的就是一个离心的社会,一个“原子式”的共同体。这样的社会,对谁有好处呢?即使对暴利者而言,也非幸事,而是梦魇。
      面对公众“死不起”的声音表达,说出“殡葬业不存在暴利”是需要勇气的,而王计生主任挑起了“无知者无畏”的“重担”。但是,如此的“无知者无畏”将是社会异化的表征。试想,在一个充满了利益者张狂的话语空间中,社会更需要的是为民生说话的人,而不是为暴利者“赴汤蹈火”的人,否则,话语的断裂就是社会价值共识断裂的写照。当普通公众无法为自己的愤怒和不满找到合适的出口,或者利益者话语可以阻隔或者遮蔽普通公众的一般认知,在笔者看来,如此的对立和隔膜,恐怕是社会风险的隐患。终有一天,社会将为此付出本不应付出的代价和成本。


电话:0591-28357226
移动:137 6385 0170
微信号:13763850170
邮箱:571585180@qq.com